星期三, 1月 20, 2010

高鐵一役



高鐵一役,香港政府付出沉重的代價。雖然勉強通過撥款,但導致市民非常不信任政府,並且只認為政府採用了商界的"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原則,放棄了一個現代政府保障公平公義的原則。

政策制定過程不透明,縱使有良好目的,也容易引起市民懷疑。只聽取本地顧問研究報告,縱使沒有利益關係,也容易牽涉本地發展商利益。資料不清楚,卻要求儘快通過撥款,縱使想快速配合內地發展,也讓人覺得有陰謀。

現代的政府為了加強accountability可信程度/信任度,會主動提供足夠的客觀數據,研究報告,科學分析。這些有賴大學與智囊團體不斷研究。政府應該多撥款給大學定期研究,否則從建議階段到落實工程會越來越漫長。

另外,這些客觀數據,研究報告,科學分析都要轉化為大眾所能明白的語言,要好好照顧不同學歷程度的市民。好像高鐵的告示只指出的受影響的地段編號,卻缺乏街道名稱,對知識水平一般的市民,政府的通知等於沒有通知。網站發放也需要更多指示。那就為什麼美國這麼重視1966年所通過的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有了資訊自由法案,便確保政府部門公開那些資料,而不是建議部門是否公開資料。然而,香港政府檔案處前署理處長朱福強先生不斷建議香港政府訂立檔案法,就是要確保政府部門為所有公務建立合適的檔案。這些有組織的檔案就會保存立法會議員與市民所依靠的資料。

政策制定過程,如果作出決定,都要公開透明,避免利益關係在幕後操縱,釋除公眾疑慮。美國政府為了加強政府公開程度,更訂立了公開政府法案2007

有了更全面的更公開的資料,政策制定過程更透明,議員與市民才能選擇更合適的方案,這樣才能建立更民主的制度。香港政府回歸之後,慢慢沉淪於充滿弊病的中國式家長政治,議員與市民被蒙在鼓裡,與政府現代化日漸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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